# 广东海丰县土改工作队曾斗争彭湃烈士的母亲   【广东分社四日电】据省民政厅老根据地科曾锡仲同志反映,广东省海丰县在土改中错斗和不照顾烈军属的情况严重。该县自去年土地改革整队后,干部普遍产生了“宁左勿右”的情绪,对烈军属和大革命时期参加过工作的老同志,不问情况,一律对待,甚至认为斗争烈军属才足以证明自己立场稳,因而在土地改革中许多乡村都发生错斗和乱斗烈军属的现象。去年八月间,名东乡桥东村土地改革队林杏(女)竟以彭湃烈士的七十八高龄母亲作为试划阶级的对象。把彭老太太叫来,并在试划小组里鼓动群众,诉苦说:“不要怕她是彭湃同志的母亲,她二十多年前也是剥削我们的地主”。当时有一农民即诉说过去彭家大屋是霸占他的土地。改革队即迫彭老太太承认说:“你到北京见过毛主席的,应该起带头作用!”累得她站了两个多钟头之久。彭老太太因担忧将来要赔偿房屋,当天一夜睡不着觉,后来一连病了几天。又如第七区一户大革命烈属,全家三人(其中当家主妇原为烈属遗妻),自耕三亩地,租种七亩地,村干部当她地主来斗争。她被斗争后即吊颈自杀,她死后被评为中农。   土地改革队不少同志存在着机械片面地照顾贫雇农的观点,把对革命献出了他们亲人的烈军属的利益和贫雇农利益对立起来。如陈亚魁、林铁史(均是东江地委)烈属,因没有劳动力,就不分给她们土地,烈士杨望(东江特委)家里一位八十三岁老母亲,平日靠两个媳妇上山割草卖钱养活她。三人只有一床破棉被,但却因她还有破犁耙和破屋就评为中农,不分给土地和果实。又如公平镇军属百文林,在退租反霸时分到二分租田,这次又因萧妻在镇里做磨谷工,被评为非农业人口,而将二分地没收。在分配果实时,土地改革队又片面地说:“烈属有优抚粮,果实应多分给贫雇农。”七区烈属陈洪恢没房住又无农具,土地改革队陈兴初不照顾,当群众分给他一件羊毛衣时,陈兴初还不同意。   烈军属普遍对政府和土改队不满意。今年缴爱国公粮政府号召军烈属带头,烈军属不满地说:“过去要人时带了头,却落得这样结果,现在再也不带头了”。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