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许昌专区互助合作运动放任自流的情况   <朱炜>   【河南分社7月30日电】河南省许昌专区互助合作运动中,发生放任自流倾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冒进,多数自流。这种现象,存在已久,而且甚为普遍,这是由于具体领导互助合作工作的干部,特别是住在重点组、社帮助工作的干部,存在喜高厌低情绪,对于重点组、社盲目的在形式上求高求大,只管他所掌握的重点组、社,对于其他一般互动组不大过问。因而造成重点社、组盲目冒进,一般组、社放任自流的现象。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干部是以形式高低来评论互动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好坏,而群众则以生产好坏为评论的标准,在盲目冒进思想指导下的重点社、组,大都生产不好,社、组员收入不多,群众不但不向这种重点社、组学习,且看不起它们,因而不争取干部的领导,有的甚至在建组时,不吸收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因为怕他们开会多,耽误生产)参加。并躲避领导,埋头生产。   二、干部把领导生产与领导互助合作对立起来看待,在生产季节单抓生产,农闲时期单搞互助合作,或是在遇到困难时向困难低头,如在霜灾后,互助组暴露出来许多问题,不少干部都产生“互助真难缠”或“领导生产救灾顾不得管互助组”等思想。这样就造成互助合作运动间歇性的放任自流。   三、在纠正冒进以后,很大一部分过去搞互助合作工作的干部,情绪上一时对党中央互助合作决议有些抵触,觉得对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就是要(在形式上)予以提高,不提高就无所谓整顿,他们还觉得那些互助组或农业合作社(指冒进的)是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起来的,现在要叫降低形式,缩小组织或是要分开,很心疼。也有的干部因为怕群众说他:“过去合大组,牲口合糟,办大社……是你来搞的,现在叫分开或者降低形式的又是你。”面子难看,同时也没有整顿的办法,因而对互助合作不管不问。形成“干部苦闷,群众要求领导(解决问题),干部不敢或不愿去”的状态。(朱炜)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