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调查农民余粮情况中遇到的问题   <蔡修本>   【湖南分社十三日讯】湖南省各级领导机关为了进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工作,曾在农村中进行了一次余粮缺粮情况调查。根据各地调查材料,初步摸到了一些粮食情况的底,但怎样计算余粮和缺粮数以及怎样算是余粮户和缺粮户,都感到困难。一个农民一年到底要吃多少粮食,因为生活水平不同,计算出来的数字都不一样。如长沙县八区合一乡周福熙一户有八口人,其中有两个老年、三个壮年、三个小孩,每天吃米六升,即九斤十二两,平均每人一斤三两半,每年每人吃米四百斤左右;周银生一户六口人,两个壮年、四个小孩,不吃杂粮,平均每天每人吃一斤米,每人每年吃米三百六十斤,另有一户四口人,两个壮年、两个小孩,吃些杂粮(约占吃粮的三分之一),每天每人平均吃十二两米,每年每人平均吃二百七十斤米。这三种吃米的类型是:周福熙是富裕户,周银生是中等户,而另一户是生活较差一些的。但是,比之土改前,每年要吃三个月以上杂粮的情况,生活都是上升了。   由於农民生活不断改善,用米量不同,以及平日其他方面粮食的开支不同,因此很难确定那些是余粮户和缺粮户。据安乡县北河口乡三个村的调查,如果每人每年以六百五十斤谷计算,缺三个月粮的人口,要占全乡人口百分之六十多;以每人每天吃十二两米计算,缺粮户即会大大的减少。如果把每户农民收入的粮食,扣除公粮、口粮和喂鸡、鸭、猪的粮食,以及其他如付剃头谷、石灰谷、裁缝谷……等等,那么所余的粮就较少了。据安乡县河北口乡三个村的调查:如采取上述方法计算,余粮占稻谷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把每户农民每年收入的粮食,只扣除口粮和公粮,那么余粮约占稻谷产量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此外,从秋收到现在已有三个月,农民的粮食由於各种原因,缺粮和余粮的情况变动很大,其中主要是由於买卖、付工资(人和牛的)和借贷等。如贫农和部分中农的商品粮(甚至包括一部分口粮)都已卖出,而大部中农和富农的粮食不仅一粒未卖,相反还买进了一些。据调查:湘潭县清溪乡有一百三十二户余粮户,总产量是四十八万八千斤,另外从其他地方买进的粮食是四万八千斤;浏阳县集里乡二百六十四个余粮户,买进粮食十二万二千多斤,湘潭县清泉乡九户余粮户就买进二万四千多斤,这些乡的一部分余粮户的粮食较原来产量增加了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左右,最多的达到百分之二十三。这些余粮绝大部分是在中、富农手里,据调查:清溪乡总户数是四百四十二户,总产量一百四十九万八千三百余斤,余粮户二百六十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九,有粮食一百一十八万一千零七十四斤,占全乡总产量的百分之七十九。其中比较富裕的八十五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十九),所掌握的粮食占全乡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五。虽然这个乡本来是比较富裕的,但据湘潭地委估计,一般乡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的余粮户是有的。按:湖南目前农村中,中农约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四十到四十五,富农约占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   (蔡修本根据省党代会和其他方面的材料编写)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