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对一个乡的阶级关系变化情况的调查   <胡坚>   【湖南分社十八日讯】目前农村经济逐渐恢复与发展,农村中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有些农村中农已占多数,湖南省益阳县黄家仑乡就是一个例子。   该乡是一九五一年春天完成土地改革。全乡五百十六户,二千七百九十一人,耕地五千七百七十二亩。位於洞庭湖滨平原上,土地肥沃,可代表湖南省一般较富裕的地区。   一九五二年全乡水稻每亩产量四百九十四点八六斤,超过抗日战争前每亩产稻四百五十四斤的百分之九点四七。一九五二年全乡粮食总收入二百七十万二千六百八十六斤稻谷,超过战前粮食总收入的二百四十三万八千六百三十三点五七斤的百分之九点七三、土产与副业收入较战前增加百分之九十三点八(因战前无土产)。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生产工具也日益增加。若以一九五二年与战前比较,耕牛增加百分之三十七点五,犁耙增加百分之三十三点七七,水车增加百分之三十八点六一,扮禾桶增加百分之五十。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农民购买力提高。据典型户调查,一九五一年每人平均购买力为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二十七元,五二年为二十六万一千九百四十六元,提高了百分之二十点四七。农民的余粮和商品粮(余粮是指农民全部开支外的剩余部分,商品粮是指经过商品流通过程的粮食)也逐年有所增加。据七十五户农民的调查,一九五一年余粮为四万零四百六十斤,占粮食总收入百分之九点五九,五二年余粮四万五千五百四十七斤,占粮食总收入百分之十点八七。五二年较五一年余粮增加百分之十二点五七。但商品粮增加很少,五一年为四万七千八百七十斤,占粮食总收入百分之十一点三四,五二年为四万九千八百六十斤,占粮食总收入百分之十一点九一。至於各阶层余粮和商品粮的占有情况是这样的:在余粮中,贫农占百分之十三点八六,中农占百分之八十三点五一,富农占百分之二点六三。在商品粮中,贫农占百分之六点七九,中农占百分之六十八点六八,富农占百分之二十三点三六,地主占百分之二点一七。这里说明:中农占有农村百分之六十八点六八与百分之八十三点五一的商品粮与余粮,在粮食问题上起着决定作用。   由於农村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农村阶级关系有了新的变化。   第一、贫雇农:全乡原有贫雇农(包括手工业工人和贫民)二百九十二户。目前已上升为中农(包括富裕中农)者九十四户,占原有贫雇农户数百分之三十二点一九,占总户数百分之十七点五四。贫雇农上升的原因:(一)因劳动力强、善於耕作而增加收入上升者三十四户,占上升户数百分之三十六点一七。(二)佃贫农。原来底子好,无外债,占有生产工具较多而上升者二十三户,占上升户数百分之二十四点四七。(三)土改中得到利益较多而上升者六户,占上升户数百分之六点三八,多为土改中积极分子和乡村干部。(四)种植经济作物较多、或善於经营副业而上升者十八户,占上升户数百分之十九点一五。(五)原是手工业工人,土改中分得一部分土地,土改后工资提高,因收入增加而上升者十户,占上升户数百分之十点六四。(六)除种田外,雇工经营副业或商业,从中获利而上升者三户,占上升户数百分之三点一九。土改后上升的贫雇农,目前已占有相当数量的生产资料,有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要求。据典型调查的贫雇农生产投资情况是这样:一九五一年每亩平均投资折谷一百零一斤,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十点九五。五二年每亩平均投资折谷一百零六斤,占总收入百分之十二点三四。但也有一部分农民将余粮余钱投入放高利贷、买新谷、经营商业等剥削活动。全乡两年中买田的十一户,其中上升的贫雇农占二户。据第一联组调查,在上升十九户贫雇农中,放拆息与买新谷的有七户,占该组上升户的百分之三十六点八四。每户平均放出拆息七万五千七百十三元,买入新谷五百五十七斤。   第二、中农:全乡原有中农(包括富裕中农)一百八十二户,占该乡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三点九六。土改后,贫雇农上升为中农的有九十四户(包括富裕中农七户)。现有中农(包括富裕中农)二百七十五户(一户老中农已上升为新式富农),占该乡总户数的百分之五十一点三一,中农已成为农村人口中的多数,中农在农村中的经济地位也起了显著变化。中农土地和生产资料占有情况如下表所列百分比:   时期     户数    劳力    土地    耕牛    农具    备考   一九五○年 三三·九六 三九·五七 三九·五六 六三·八一 六二·二八 土改前   一九五一年 四四·四○ 五○·五八 五一·七○ 七二·○二 七一·二四 土改后   一九五二年 五一·三一 五七·八八 五九·九一 八二·五八 七七·三五   目前中农不仅在经济上占优势,而且在政治上亦占相当优势。该乡青年团员和乡村干部中,中农占百分之五十五点九五。新中农的乡干部,大部分工作积极,也有些产生了退坡思想。上升为中农的六个乡政府委员,已有三个不愿干了。   中农一般生产积极,但也有些放弃农业生产,从事高利贷等剥削活动的。据四十七户较富裕的中农调查,其中放拆息、买新谷的有九户,占百分之十九点一五。   富裕中农。全乡原有十三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二点四二。土改后有七户贫农和二十二户中农上升为富裕中农。使富裕中农户数增至三十二户。富裕中农占有耕牛农具均为全乡每户平均数的两倍以上,是农民中生产力量最强的阶层。目前他们主要思想顾虑是怕露富。据调查,该乡富裕中农讲究穿吃、大修房子的有十户,占富裕中农户数百分之二十三点八一。另一部分富裕中农向富农方向发展。据调查,放高利贷的十七户、买田的三户、经商的二户,共占富裕中农户数百分之五十二点三八。还有一部分富裕中农不敢走富农道路,但又对互助合作道路表示犹豫和思想苦闷的有十户,占富裕中农户数百分之二十三点八一。   第三、富农:全乡原有二十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三点七三。新富农已出现一户。一般富农将余粮暗地转入城市投资商业,囤积居奇,公开剥削少。像这样的富农约占原有户数百分之二十五。原来底子虚又遭受灾害,加上生产情绪低落,收入减少,生活实际已降到中农水平的有八户,占原有户数百分之四十。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消极思想的有四户,占原有户数百分之二十。   (胡坚据省委农村工作部材料编写)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