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桐城县在贯彻“三定”政策中发现的几个问题   <林牧>   【安徽分社十二日讯】安徽省桐城县在贯彻“三定”政策中,发现如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各区、乡较普遍的层层加派“定购”任务。县委原分配给新渡、金神等四个区的“定购”任务是一千四百零八万斤粮,但经区乡层层加派任务后,即为二千五百六十三万斤了,增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其它各区也均有类似情形发生。这主要是由于区、乡干部怕农民不能按“定购”数字卖粮,怕将来不能完成任务。同时有一种“左比右好”的思想所造成的。县委已紧急指示各区纠正。另一方面也发现不少乡、村干部故意降低粮食产量,以减少“定购”任务。老梅区新城乡毛河郢农业生产合作社,本来每亩实产四百七十斤粮,但干部只说有四百二十斤。   第二、农民(特别是中农)普遍要求把“定购”任务分配到每个农户(现一般都只分配到乡)。他们说:单是规定一个乡购多少粮,还叫人心中没底。例如,在本乡我们一部分人丰收了,另一部分人受灾了,要完成总的“定购”任务,不还是要我们多卖粮来补他们的缺?各地反映,目前农民最大的顾虑是“三定”政策不能算数,怕秋后再增加购粮任务。   第三、不少乡干部对“三定”,工作抓得较紧,对农业生产比较放松。对目前正在推行的农业生产的三项改革也放松了领导。大关区猛河乡孙乡长得意地说:“全乡的增产大帐算出来了,农民都知道,增产也不要宣传,统购也不要摸底了,任务可以保证完成。”所以该乡也就没有发动农民修订生产改革计划和准备春耕,加强午季作物的田间管理。   现在桐城县已有一百一十二个乡普遍向农民宣传“三定”政策,还有六十八个乡正在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即将向农民宣传。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县委拟继续深入的宣传“三定”政策,具体计划尚地研究中。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