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省国营商业在改造私商中右倾思想严重   <(林蓬生)>   【广西分社十一日讯】广西省国营商业在安排改造私商工作中右倾思想严重。   六月份,南宁市国营公司用“代理批发”名义,让给私商经营的百货有六十四种,其中包括皮箱、自行车内外胎、暖水瓶、电筒、电池、枕套等主要商品,零售这些商品的国营公司与供销社也要向代理批发商进货。在零售方面退让的更多,百货共让出一百一十三类六百多种商品,五金、交电、医药等国营公司全部停止零售,经营零售业务的国营公司减少营业时间。梧州、柳州等地国营公司实行星期日休假制度。南宁市国营商店每天到中午十二时才开始营业(现已纠正)。在实行代销时不按规定,对不困难的私商也给予代销,而且代销高级商品如被单、面盆、皮箱、缝衣机等。有的代销商品额超过私商自有资金五、六倍,如南宁市大康百货号资金只有一千多元,六月份委托代销商品额竟达七千三百八十五元,使代销实际上变成了赊销,因而很多私商争相代销,而不愿向银行贷款。南宁市财委在六月份安排私商的方案中提出“为了使以后不再亏本,并稍微弥补以前的亏损。”当私商没有完成销售计划时,国营公司开“准购证”介绍顾客向私商购买,私商缺货时,就由私商开发货票,到国营公司直接取货。有的则采用“临时代销”办法,於月末由完成销售计划的私商提前向国营公司进下月份的货,再转售给另一些私商,这样相互转售,以增加虚假营业额,让私商白得百分之八的手续费。因此国营商业营业额急剧下降,私商营业额急剧上升。据全省三十三个初级市场的统计,以五月份与一月份比较,供销社营业额所占比重由百分之六十点九降到百分之三十六点一,而私商则由百分之二十三点七升到百分之三十四点九。   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的结果是:   一、市场零售价格不能稳定。   二、国营退让后,私商因资金不够,接替不上,缩小了商品流转额,六月份南宁市国营商业和合作社营业额比五月份下降八万元,私商只上升一万九千元。   三、市场供应发生问题,连不应脱销的商品也脱销了。   四、私商不积极进行经营管理,等待国家给饭吃。南宁市集和,淑娴等棉布店第二季靠国营公司准购证介绍的营业占全部营业额的一半,群丰棉布店经理每天最多有三小时在店中,并说:“店里收入够不够不要紧,公司有准购证(指介绍买卖)。”   五、私商气焰高涨,抵抗改造,发生向国营公司吵闹,争畅销货等现象。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