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宜兴县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仍有排斥贫农现象   <周哲生>   【江苏分社四日讯】江苏省宜兴县部分地区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生排斥贫农现象。   这主要表现在投资贪多,按照上中农经济水平规定投资标准,对投不起资的贫农不允许入社。湄贺乡蒋庄农业生产合作社规定中农和贫农每股投资数量相等,结果贫农入社后每股投资比入社前的每亩农本增加;中农入社后每股投资比入社前的每亩农本减少。贫农提出意见,社干说投不起资就不要入社。大同乡蒋华峰等四户贫农要求参加茶亭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对他们说:“你们投不起资,等两年参加。”   劳动力缺少的贫农要求入社遭到拒绝。下漳乡贫农范凤英劳动力不强,桥南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对她说:“你劳动力差,入社大家不欢迎,还是过过再说。”土干乡缺少劳动力的贫农万金福两次申请入社,没有得到批准。宋凟和六圩等乡有些新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有这种现象。   过去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思想不通的人,这次也被藉口思想落后,不能入社。万石乡有些贫农因为卖余粮不积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说这是思想落后表现,等思想认识提高后再吸收他们入社。下漳乡有三户贫农过去争着要购粮证,这次要求入社也没有被吸收。   有些新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把劳动不积极的、没麦种的和有自私自利行为的贫农挡在社外,说这种人条件不够不能入社。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