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革命警惕性,彻底克服右倾麻痹思想,及时发现和坚决清除混入党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党的监察工作》评论>   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一些分子混入党内的事实,从我们过去已经处理过的许多案件和目前各地初步查清的反革命分子的材料来看,已经混入我们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叛徒、阶级异己分子及其他各种坏分子的数量是不少的。黑龙江省虎林县委会被反革命分子前任县委书记高军和副书记线德壁所篡夺的事实,日寇忠实走狗、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于建混入党内并骗得对外贸易部国际经济事务局副科长的事实,汉奸王傲夫混入我党的事实,以及杀害革命干部、群众多人的反革命分子周兆锡混入我党并骗得福建省闽清县法院院长的事实,都再次向我们发出了严重的警告;敌人不仅已经钻入我们的“肝脏”里来,在我们内部同我们进行斗争,并且有些已经骗取了党内外相当重要的领导职位,取得了进行破坏活动的便利条件。   敌人是一定要千方百计地钻到我们党内来的,敌人很懂得这一点,在目前情况下他们要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最毒辣的办法是采取两面派的隐蔽手法,从政治上欺骗我们,利用我们的各种错误和缺点,向我们送上一点可以博取信任的东西,“同时送上入党申请书”,以混入党内,取得党员的称号。并且爬上领导职位,在党内培植他们的所谓“新生力量”,从堡垒内部来夺取堡垒。敌人这里阴险毒辣的勾当。正在极端卑鄙无耻地实行着。但是我们有一部分同志,包括有些专门做接收党员工作、干部工作和党的监察工作的同志在内,却不懂得这一点,不懂得和不警惕敌人所采取的这一套最阴险最毒辣的办法,不懂得和不警惕骗得党籍、取得共产党员称号的敌人是对革命最危险的敌人。我们的人不懂得和不警惕这一些,在思想上右倾麻痹,在政治上廉价地付出信任。自然就便利了敌人实行他们那一套最阴险恶毒的策略,使他们得以轻易地混入党内,甚至像反革命分子高军、线德壁那样一次被清洗,第二次再混入。目前我们党内的主要危险倾向,正是这种对敌人缺乏警惕性的右倾麻痹思想。   无数事实证明:敌人之所以能够混入党内并且能够隐藏一时,是由于我们一部分同志因胜利而骄傲自满,看不见国际国内阶级斗争的尖锐形势,只顾业务而对政治斗争漠不关心,对敌人的破坏活动特别是敌人用两面派手段对我们进行隐蔽斗争的伎俩,毫不加以警惕;在接收党员和任用干部的时候审查不严格,不坚持党章原则和党的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甚至任意修改党的原则,特别是不注意用认真审查历史的办法来识别每个党员和干部,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就利用我们这一过错,用隐蔽身份、改名换姓、伪造历史、伪造证件的办法混进党内;我们党内也还有一些包庇和引用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党员和干部(包括某些高级干部),他们因为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亲属、故旧关系,就不顾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他们介绍工作,安排职位,少数极端恶劣的甚至帮助他们隐瞒身份,伪造历史,使得他们易于骗取信任,混入党内;再加有些地方在和党内的坏人坏事作斗争中,不是一贯地坚决地执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针,不依靠党员、群众检举揭露坏人坏事的积极性,这就使得已经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一时难以被识破,便于他们隐蔽下来。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敌人用两面手段来对付我们,“好”的一面是伪装的,是对我们的欺骗;坏的一面是隐蔽的,才正是他们的实质。我们有些同志在同敌人作斗争中,却常常只看表面,以假当真,只从好的一面想,而不愿从坏的一面想(即使坏的迹象已经明显),他们甘心继续接受敌人的欺骗而不愿揭露其实质,有的甚至极端错误地认为搞出坏人坏事来就会损伤自己地区或自己领导的声誉,在过去处理某些案件中,不少地方也存在着一种非政治的态度,这就是不用阶级斗争观点来分析和处理问题,把党内斗争和阶级斗争截然分割开来,对于犯错误者不去全面地考察清楚他们的情况,不去审查清楚他们的历史和各种社会联系,以及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等,只是把某一个具体错误事实孤立起来看待,把组织处理和政治考察当作是不相关的事。所有这些政治上麻痹大意的现象,就是使得我们不能够严防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混入党内、在混入以后又不能够及时发现并加以清除的重要原因。   我们必须从敌人混入党内的事实和我们党内存在的某些右倾麻痹思想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吸取教训,不能再认为这只是“个别的”,不值得注意的现象,或者只是别处有而我们这里未必有的现象。当然不可因怕敌人混入而把我们的党关起门来,“大胆发展而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始终是我们发展党的正确方针。但也不能天真地设想只要我们提高了警惕,党内就不可能再混进来一个阶级敌人,或者敌人就不可能再在我们党内找到他们的代理人,利用我们党内的某些不坚定不可靠的分子来替他们干坏事,像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那样严重危害党的利益的事件就不可能再在我们党内发生。所有这些想法都是幼稚而危险的,是完全不懂得阶级斗争的规律,足以使我们在已混入党内的敌人及各种蜕化变节分子的破坏活动面前,放弃警戒和斗争,因此,这是完全有利于敌人而有害于党的。我们必须做到:严防任何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混入党内,同时对于已经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必须及时发现并坚决地清洗他们。我们的党完全有力量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敌人无论怎样狡猾阴险,只要我们提高警惕性,一旦发现,便能够立即将他们清除出去。我们党是不可战胜的,敌人最后必定要失败。在这方面,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担负着主要的严重的政治责任。为了很好地切实地完成党所交付给我们的这一重大任务,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特别注意下列各点:   (一)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是全党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也是今后长时期的严重的政治任务。党的监察工作必须密切地结合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提高革命警惕性,坚决肃清一切右倾麻痹思想,加强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及各种坏分子的斗争。为此,必须认识当前阶级斗争的新的形势,认真研究敌人用以对付我们并混入党内来进行破坏活动的策略,特别要注意研究和总结我们党同一切混入党内的敌人和坏分子进行斗争的经验教训,提高党的监察工作的战斗性,克服孤立办案、不顾全局的倾向。在检查处理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中发现线索,彻底揭发,以便将暗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叛徒及一切坏分子清除出去,纯洁党的队伍并保证整个反奸斗争的胜利。   (二)依靠广大的党员和群众同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及坏分子作斗争,是党的光荣传统,也是斗争胜利的保证。今后斗争愈复杂,敌人愈隐蔽,就愈需要依靠广大党员、群众的千百万双眼睛去监视敌人,愈需要珍贵党员、群众检举控告坏人坏事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切打击报复控告者和压制自下而上的批评的行为,也就必须要给以更高的注意,凡有打击报复控告者和压制批评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实行严格的检查,凡有抗拒检查行为者,更必须组织加倍的力量检查到底,并认真严肃地加以处理。   (三)对重大案件和涉及政治问题的案件,必须本严肃和慎重相结合的原则,查深查透,准备付出精力和代价,不要怕任何阻碍和打击,在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面前表现麻痹和软弱,在包庇者和官僚主义者面前轻易让步,是不能容许的,只有对重大案件搞深搞透,才不至于放过一个敌人和坏分子,才能有效地识破敌人的两面手法和剥下他们的伪装。   (四)必须克服处理案件中的非政治态度,应当用阶级斗争观点来观察和处理一切重大问题。对犯有各种重大的违法乱纪行为者,必须全面地查清其历史和政治面貌,查清其入党经过,鉴别真伪,以便对其现行错误作出正确的判断(当然,这不是说对那些犯严重错误应该开除党籍的人,也要等到把他们的全部历史问题审查清楚以后再开除党籍)。那种只孤立地对待现行错误而不联系审查历史的作法,是缺乏政治严肃性的一种表现,是完全错误的。当然,在最后处理的时候,必须完全按照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对结论不服者,允许申诉和上告。   (五)在清查出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特别是窃据了党、国家机关和军队的要害部门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时候,必须追究用人上的政治责任,一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严格检查和严肃处理党员和干部中一切包庇反革命分子的行为。这种党员和干部虽然是极少数,但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因为他们帮助敌人的复辟活动,破坏社会主义革命事业,这不仅是违反党纪的错误,而且是违反国法的罪行,必须给这种分子以严厉的党纪处分和相应的国法制裁。过去对这种反党行为注意检查不够,处理不严肃的,应加纠正。凡党员有意包庇反革命分子,不管用什么藉口,查出后应该开除党籍;在肃反斗争中,知道反革命分子不检举,就是包庇反革命分子,查出后也要开除党籍。   (七)对清查出来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叛徒、阶级异己分子及其他各种坏分子,必须采取措施,严防他们再度混入党内。凡清除出党者,应在党内通报或登党刊。凡是可以公开报道的案件要公开报道。把敌人破坏党的阴谋手段和罪恶活动包起来,蒙蔽了人民和全体党员的眼睛,只能有利于敌人对党的破坏,因而是完全错误的。   在同混入党内的敌人和坏分子作斗争中,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和全体工作同志必须认清自己的重大责任,对党忠诚,学会同敌人和坏分子作斗争的本领,特别注意端正自己的思想和作风,一方面必须以高度严肃精神和毫不妥协的精神同一切敌人和坏分子作斗争,另一方面也必须虚心谨慎,力戒主观片面,慎重地作出结论,坚决贯彻中央所指示的“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正确方针。   来源:《党的监察工作论文集(第一辑)》,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195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