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建社和巩固老社中的几个问题   <秦继仑>   【内蒙古分社九日讯】内蒙古自治区建社和巩固老社中的几个问题:   (一)内蒙古少数地区已发现排斥孤、寡、残、疾和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入社的现象。哲里木盟有的地方不让没有土地或土地坏、没有劳力或劳力弱的农民入社。这个盟许多村庄都有六、七户贫困户未入社。在社的领导成份上,有些还未确立贫农的领导优势。如临河县一个社十一个社务委员中,贫农只有四人。和林格尔县后园山子村的新建社,九个社务委员中,只有一个贫农。   强拉中农入社的现象仍有存在。昭乌达盟巴林左翼旗开鲁段村在建社时,每天召开中农会,建社干部说:“不入社就是不服从社会主义改造,今天不入社,明天也得入社”。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二龙素口子村,在建社时,对富裕中农三番五次动员。认为贫农入社是自愿的,不用动员。   (二)部分地区建社工作粗糙草率,强迫命令开始出现。土默特旗九个老社扩社时,在新扩入的四百七十九户中,有四十户是不愿入社的(即估入社户数的百分之八点三五)。他们入社后思想动荡不安。临河县的新社中,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富裕社员动荡不安。土默特旗曙光农业社现有十五户要求退社。通辽县二区在建社时,还发生了逼死农民的事件。   (三)互利政策和“四评”工作,有些地方未很好贯彻执行。河套地区有的农民因此出卖了自己的牲口、柴草和农具等。丰镇县一个互助组在建社前卖掉了六头耕畜。有的地区合作社租金相差很大,也引起社员的顾虑。   (四)有些地区只顾发展新社,忽视了对老社的整顿和巩固工作,使老社在秋收分配中发生了不少问题:(1)秋收分配工作抓的不紧。如土默特旗让各区的会计辅导员做其他工作,不管社内分配;有的把农业社内的会计也让做别的工作。这个旗“八一”农业社女社员曹桂苓,因为缺粮,又加上社内分配不及时、不公道,愤而自杀。(2)少数社的社员有压产和瞒产现象。科尔沁左翼中旗第八区第九村,有十二个农业社压低产量。这个区十三村的广大农业社实有六成年景,谎报五成年景。察哈尔右翼中旗民丰农业社隐瞒马铃薯一万四千多斤、莜麦一千一百捆、小麦和草麦一千二百捆。(3)少数社的秋收、打场等工作很粗糙,有浪费现象。集宁县兴裕农业社有一部分小麦到十一月份还未拉回场院,被牛吃了不少。土默特旗永茂农业社打完场后,还有一些谷子在田里未拉回。集宁县集光农业社一个社员在场院边上,扫了六石粮食。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