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固始、商城县抢粮事件的特点

  (长江日报五月十五日讯) 河南潢川专区固始、商城两县,自三月七日至十九日间,共发生抢粮事件十八次,损失公粮二十七万余斤,参加抢粮者万余人。其经过情形有如下特点:

  (一)抢粮暴乱事件不是先发生在重灾区,而是在一般地区。商城是先由城里发生后蔓延至乡村,固始县是城乡齐动。

  (二)匪特有长期的酝酿准备,规模大,发展迅速。如固始匪特在旧历年前即酝酿准备,暴乱一起,即有几百几千人参加。口号都是利用灾荒和我们执行政策上的某些偏差进行煽动。如:“政府不让饿死人,粮食运走了要饿死”;“政府和解放军不敢打死人,抢了粮没关系”等。并利用坏干部、匪军还乡官兵及被我释放的匪首带头,诱胁老实农民说:“抢了粮不挨饿”、“谁不去就先抢谁家”。

  (三)“合法”与非法斗争相结合。先用合法请愿而后抢粮。先抢私人(地富),后抢仓库。有的藉运粮、清算仓库贪污为名抢粮。暴乱的发展由一般暴乱到武装暴乱,且有反动会门配合。

  来源:1950年6月12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