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黄汉中等被诬陷一案得到了正确处理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1953年冬季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广大群众正在出售余粮支援国家工业建设的时候,霍山县大化坪区长岭菴发生了一件惊人事件,余粮户黄汗中、刘大海,万金宏等组织反革命集团,阴谋抢劫仓库,武装暴动。事情是这样的,该区金区长听到该乡团支部书记、治安会主任许辉煌汇报,余粮户黄汉中、刘大海、万金宏等基于囤积余粮的资本主义思想,对粮食统购不满,并进行阻挠和破坏,首先到处造谣,散布反动言论,煽惑人心,企图制造混乱。接着又以黄汉中、刘大海为首组织小集团,拉拢了落后群众、兵痞方昌运、方敦明、张有信、龙华连等7人,先后在水井弯高兴明家里,黄汉中家的稻场上,刘大海家里和万金宏家里,私下召开5次反动会,阴谋计划以原有7人为基础,每人再发展5个人,扩大力量,策动民兵傅承的枪支,阴谋先杀干部许辉煌,然后捆绑乡护仓民兵,抢长岭菴仓库,举行武装暴动,正在猖狂活动等,金区长立即报告了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派员侦查破案,于1954年2月1日逮捕了黄汉中等7人,对显然轻微的从犯农民方敦明、方昌运、张有信、龙华连就地释放了,其余黄汉中、刘大海、万金宏,罪恶重大,并押起来。于2月15日起诉我院。   我院收案后,认为案情重大,当即进行审理。检查原卷有检举报告,控告等材料,有被告人等的坦白书,也有口供,笔录。提讯时,黄汉中等均供认不讳。于同年2月25日判处黄汉中死刑,刘大海10年徒刑,万金宏教育释放。报请前安徽省人民法院六安分院复核,分院维持原判。呈省人民法院复核,省高级人民法院看出案卷材料矛盾很多,发回更审。我院立即配合有关机关派员深入调查,首先找到金区长,补充了破案经过的书面材料,又找原检举人许辉煌等将被告召开5次反动会议的时间、地点,一一加以对实。证实原材料件件是实外,并调查出黄汉中是小集团团长,刘大海是副团长,万金宏是书记的一个新问题。调查人十分满意他们的调查结果,二次判决黄汉中死刑,刘大海15年徒刑,万金宏(此处原文漏字。编者注)年徒刑,报请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案情仍有怀疑,二次又发回更审。   二次发回更审,出乎我们的意外,材料不是搞好了吗,怎么又发回更审?承办人员有了厌烦情绪,认为再审还不是那个样子。二次又派人去调查,并又请原检举人许辉煌协助调查。在向方敦明调查时,方否认前述反革命活动事实,许便积极地把方叫到屋外去动员说:“你知道他那里来的,他是法院的,你不坦白交代,他就把你带去了,照原来的说吧!”方敦明吓的发抖,就照原供词重说一遍。调查人对此丝毫不加惑疑,调查结果同原来认定的事实毫无差别,决定原拟处刑意见不变,又报请复核了。   1955年6月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发回更审,这才引起了我们的重视,决心深入群众,进行彻底调查,这次调查是在干部学习了上级指示,并且在学习与贯彻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查中紧密依靠当地党、团组织,对被告人的社会关系进行排队摸底,把原检举人进行排队,审查他们的日常言行以及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等,经过14天广泛深入的调查、访问,分析,研究,才将案情彻底查清楚。   查明这个案件原来是检举人许辉煌挟嫌诬告一手捏造的一个假案。许辉煌于1953年粮食统购期间任团支部书记、乡治保会主任。他与地主分子汪忠甫的妻子通奸,被黄汉中看见过,怕黄揭露他的丑行。许辉煌把救济棉裤给汪忠甫穿了,被刘大海、万金宏提过意见。粮食统购中许辉煌包庇了汪忠甫家,刘大海带民兵搜过汪家的地窑子。因此,许即蓄意寻机陷害,先发制人。另外的几个检举人中王其英、石锡祥、虞邦海等同被告人之间也有意见。王其英与人通奸,被万金宏提过意见,石锡祥生产不积极,被万金宏编小调子讽刺了他。虞邦海与刘大海的妹妹通奸,烧过刘大海家的窗户纸。被告人刘大海、万金宏过去都是干部。那年粮食统购时,黄、刘万都是余粮户,基于资本主义思想,对粮食统购不满,有严重抵抗情绪,在会场上、稻场上、火盆旁,到处乱说,许辉煌就乘机加以渲染扩大,在干部和群众中制造紧张空气,正在这个时候,金区长到了该乡,许辉煌就作了扩大事实的汇报。金区长信以为真,立逼被告人等写坦白书,要求坦白书上写的与许辉煌所汇报的一模一样,经过5、6次的反复斥责,反复写坦白书,最后被告人等在许辉煌授意下才写成了合乎要求的假坦白书。所谓私开5次反动会,完全是被告人等在一起谈家常时流露的一些落后言论。其他每人发展5个人,策动枪支等也完全是许辉煌一手捏造,在最后一次调查中,许承认说:“我估计抢仓库必定要有枪支”。   至此,这三个劳动人民将近2年的冤狱案件终于彻底查清楚了。我院宣告黄汉中、刘大海、万金宏无罪释放。其中黄汉中年已62岁,于1955年2月因病回家就医,不久病重身死。许辉煌利用职权挟嫌陷害,已经人民检察院逮捕,其他失职人员,已分别作了处理。并派员就地宣判,以挽回影响。宣判后群众反映良好,70多岁的戚德浩听了宣判之后,摇着大母指说:“共产党真伟大,办的对,黑白分明,天下事,非理不足以服人心。”刘大海等感激的说:“不是人民政府,那还有我啊!我今后保证积极生产,感谢人民政府”。我院干部结合本案进行了深刻的检查检讨,以记取经验教训。    1956年3月1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印《法院工作简报》第7期,195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