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革大把我由反革命的死路上拉了回来   <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云南分校3部3班7组 王正尧>   我生长在一个地主家庭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因此地主的思想意识非常浓厚。对国民党反动派很信任。解放后,对于征粮、发行公债等不满,土地改革分了我的田地,打击我的统治利益,对共产党的不满痛恨在心;希望国民党早日回来,能够达到我重新统治人民的愿望,不再使财产受到损失。但是国民党不来;共产党对地主阶级是要彻底消灭的,为了躲避农民的斗争,我就到革大来藏身,以图另作打算。混进革大后,不相信共产党,不重视学习,抱着敷衍的态度。讨论时对本宣科,满口理论,没有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因此,学是学,但在思想上没有解决问题,为什么这样呢?主要原因是不信任上级,思想上有很多的顾虑,对自己的地主阶级思想不愿意放下,依依不舍地留恋着旧生活。在一、二单元的学习小结中,都没有谈出自己以前的罪恶行为,都是以过关的态度来搪塞的,虚报了自己家庭成分为贫农、中农、富农。以后教务长及战主任的报告,领导同志的启发和同学的帮助,相信了宿教务长的保证,把我的罪恶谈了出来:(一)我是曲溪的一个大恶霸地主,家内有300多亩田。作恶成性,家内养了几个狗腿子,他们都有大小枪。我每年到秋收时,骑着马,前后跟着十多个背着枪的狗腿到农民家中去收租。当农民因还没有收获完毕,不能交出我的租子时,我就乱骂,命令我的狗腿说:“如果农民不交租时,就可乱打,打死了有我负责任”。有一次,有十几家农民没有交租,狗腿用枪把农民的牙齿打掉和打破了头,农民找到我,我“理直气壮”地说:“你们挨打是应该的,因为你们不交租。”   (二)在家的时候经常领着洋狗,抬着枪到野外打猎。有一次狗乱跑,跑到了农民的田里,因狗的样像狼,放牛的小孩子看见了,用刀把我的狗杀了一刀,我立即打了小孩子几个耳光,然后亲自到公安局,命令公安局给我迅速办理这案件,使农民买一口白木棺材装了,令农民披麻戴白,把我的狗由东门街抬到西门街掩埋。   (三)我的父亲是个恶霸,有一次王、欧两个寨子,因为欧家收了王姓的谷子,对方动枪开火,我父亲便主动的领了人马带着武器和欧姓开火,双方都有死伤。   (四)我的二哥是个大官僚,在龙云的独立旅,二十四师当了团长,在昭通以团长名义做大烟生意,并在昆明市三合营,盖了一幢1000两金子的洋房,在上海做买空卖空的投机生意,吸人膏血。   (五)我自己随我的二哥在上海过着享乐腐化的生活,坐着小车子到舞厅,并到裸体跳舞的舞厅中,随自己意找舞女。并领着女子到沐浴室洗澡,洗完后,就在沐浴室里谈心谈笑,任意调戏妇女。   在昆明养了十几个男女佣人,我每天早起晚睡都要他们给我穿、脱鞋袜衣服。坐在小吉普车里领了些女子游街作乐、兜风,认识了3个昆女师的女学生,任意的奸淫,并要她们和我结婚,无耻的玩弄女性,想尽一套残酷剥削、压迫、欺诈之能事。   经过土地改革的学习,我才深刻的认识了我以上的罪恶。我是一个旧社会的寄生虫,凭藉封建势力,来剥削压迫农民,过着穷奢极侈龌龊腐化的生活。我今后要仇视和背叛地主阶级,在革命阵营中努力的改造自己,拥护土地改革,坚决站在农民一面,为新中国建设事业而奋斗到底,以赎我的滔天罪恶。   来源:《云南革大》第46期,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云南分校,1952年3月20日。